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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V视】2019年10大朋友圈谣言,你能识别出几个丨网信普法进网站(上)

  • 作者:田旻佳 孙远铭 胥芬芳 阮丹 彭启云
  • 编辑:胡岚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发布时间:2019-12-13 21:21:36

  身处“信息如海,传播如风”的网络时代,网络谣言更是如同“病毒”一样令人防不胜防,2019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中都有哪些谣言让我们听之信之了?天眼宝宝小茶带你一起来看一看!



  网络谣言的危害:


  “谣言”乘着“热点”的“东风”迷惑众人,大则危害国家安全、公众秩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小则危害到企业和公众的个人信誉、声誉、财产权、隐私权等。


  法律链接:


  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以下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


  一、从2015年11月1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二、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2013 年 9 月,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500 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四、2015年8月29 日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刑法修正案 (九) 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


  小茶网络普法小贴士:


  1、遇到网上流传的不能证实的信息,不要轻易相信,等待官方权威发布;


  2、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信息发布者不能没有底线、无所畏惧;


  3、对捏造或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4、做能辨真假的“智者”,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策划/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田旻佳

  文/视频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孙远铭 胥芬芳 阮丹

  动漫形象/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彭启云

责任编辑/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