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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低保惠民生

  □ 本报记者 李学友

  “现在到民政救助部门办事,程序透明,工作人员服务热情,办事效率高。”近日,一位在赫章县救助局咨询社会救助方面问题的施启江高兴地对记者说。

  近年来,该局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积极完善政策措施,明确救助对象,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临时救助,温暖困难群众

  今年年初,赫章县罗州乡海子村半坡组村民施启江患肾病综合征,花去医疗费64957.3元,后续治疗费用十分困难。今年3月26日,除去基本医保报销36095.9元、大病保险报销9743.19元,县社会救助局给予他急难救助,实施医疗救助7126元、临时救助28000元,帮助施启江解决了这一临时困难。

  “这些救助资金,帮助了我们一家度过了一大难关。”施启江说。

  在赫章县,像施启江这样遭遇变故后得到救助部门救助的困难群众还有很多。

  赫章县社会救助局局长谭享刚介绍,近年来,赫章县社会救助局在为民办实事、社会救助等民生工作中,全面强化社会救助能力,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行阳光低保,致力保障民生改善,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障功能,进一步提升了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赫章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9989户、67824人,农村低保对象占全县农业人口9.47%,享受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为50268人,占农村低保人口的74.1%。”谭享刚对记者说。

  据悉,今年1至9月赫章县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3614.04万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679.91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089.2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41.51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296.40万元。

  两项衔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赫章县民政局局长杨晓玲说,社会救助部门在低保核查中,充分整合资源,进一步推进贫困户和低保户的识别,将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特别是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对扶贫系统中的“两无”贫困人口(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对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同时,县民政社会救助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搬迁后的原农村低保对象及时划转纳入城市低保管理,提高保障水平。目前,该局已为全县11062人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1659.3万元。

  认真核对,确保救助对象精准

  在城乡低保管理工作中,赫章县把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与扶贫帮扶、产业发展、劳动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对通过扶持后脱贫的城乡低保对象及时退出低保,对城乡低保家庭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并与人社、房管、税务、车管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将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实现社会救助数据与民生大数据平台的有效对接。并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数据全部录入民生大数据平台,按月及时更新,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在保障社会救助资金安全方面,赫章县强化督促检查,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县对乡的目标考核,强化问责力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目前,我们已实现城乡低保资金及特困供养资金县级发放,减少资金发放中间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封闭、高效运行。”谭享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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