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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警方 处理一批违法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不戴口罩外出,还殴打工作人员;私自营业容纳他人在茶馆喝茶聊天……连日来,汇川区警方主动出击,依法查处了一批涉疫违法案件。


  2月7日,汇川区高坪街道鸣庄小区工作人员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当地居民王某不按规定佩戴口罩,强行冲出检查岗,并对现场值班人员辱骂、推搡。王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汇川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2月6日,高桥街道一茶馆老板陈某置禁令不顾,私自接纳周某、邱某等人在其开设的茶馆内喝茶聊天。陈某等三人被汇川区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2月7日,汇川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在新舟路一社区封闭的通道处,遇到杨某正在翻越封闭护栏。经查证,杨某在明知《遵义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以户为单位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通告》的情况下,依然强行翻越社区封闭的通道围栏外出。杨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汇川公安分局处以警告。


  此外,2月6日,汇川区居民包某因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小区,被拘留5日。卢某因在家族微信群里散布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被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以罚款500元。


  警方在此重申,疫情当前,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政府规定,不做违法的事。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