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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三大举措确保全市金融稳定

  近日,记者从遵义市金融办、银保监局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20〕30号),《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黔金监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金融办、银保监局为疫情防控期间确保全市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做出3大举措。


  强化基础 筑牢防线


  要按照全省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市内企业认真落实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的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轮换上班、错时上班等方式,确保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要严格落实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安排,加强金融服务网点日常经营活动管理,落实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做好上班期间人员管控和防护,确保各项业务正常运转,为社会、市民提供生活必需的基础金融服务,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资金需要和群众基本金融需求。要充分利用线上方式保持投诉咨询渠道畅通,优化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


  积极采用远程办公、网上办公、离岗离柜办公,推迟或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要加大本部门、本单位员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近期外出员工、子女及家属的去向和密切接触人员的统计,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要按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要加强对员工健康的关怀引导,积极动员员工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防护。


  深入推进“农金对接”金融服务行动,持续加大宣传推广运用,引导广大金融机构积极采取“定单供应,配货上门”的方式,在保障单位(企业)及员工疫情期间正常生活物资供应的同时,大力支持辖内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攻克难关,各县(市、区)金融办要科学组织辖内合作企业做好产品配送。要加强金融服务网点防疫安排,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并定期规范开展清洁消毒,做好临时隔离措施准备。


  有效支撑 加大扶持


  要深化“金融服务民营暨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百行进万企”等活动成果,通过电话访问、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生产、运输和销售疫情防治仪器、设备、药品和重要生活物资的企业,以及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顾问服务,全面摸清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要突出做好遵义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利用“金融服务+大数据”手段,实现融资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县(市、区)金融办要积极组织引导辖内企业进驻平台并及时发布融资需求,熟练运用平台做好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辖内各金融机构要加快产品上线发布力度,并安排专班专人做好平台融资需求的精准对接和跟踪落地。各银行机构要安排特定信贷额度,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为应急融资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投放进度,并全力配合应急物资采购、企业捐款、紧急取现、财政资金划拔等工作。保险机构要积极创新与疫情防治相关保险保障产品,对因疫情引起的疾病、医疗等理赔服务,做到流程简化、应赔尽赔、快速理赔。要做好应急管理,确保ATM自助设备等关键金融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受延迟复工影响的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要降低融资成本,积极落实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相关优惠政策,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应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利息,有效支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


  强化服务 正面引导


  认真落实国家、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特殊政策,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要落实好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政策。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配合宣传部门,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微信群、门头LED屏、手机APP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和金融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员工、客户和群众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定全社会携手战胜疫情的信心。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规定,准确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至属地政府部门,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确保本单位、本部门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