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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丨 红花岗检察:及时矫正学生不良行为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19年11月12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的检察官与红花岗区关心下一代青少年委员会走进遵义市第七中学开展座谈会,结合案件,围绕红花岗区中学生不良行为现状及成因,讨论、研究矫正学生不良行为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方法。



  会上,遵义市第七中学老师代表矫正学生不良行为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具体做法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做出了详细的梳理;与参会的各单位负责人也纷纷围绕如何提高未成年人自我犯罪能力,如何营造未成年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促使问题未成年人转化,如何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如何在矫正学生不良行为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上更好地发挥部门职责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可操作的建议。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敖嵘提出建议,根据第七中学的情况和自己多年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普法同时并开展模拟法庭、亲职教育;红花岗区关心下一代青少年委员会的钟时致提出,针对该校的“特殊学生”,由公检法司四个部门做好帮教工作,其中学校要做好家庭教育。


  最后,会上还提出与会各部门积极配合学校对特异学生给予关爱和扎实有效地、针对性的教育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