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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11月起实施


  近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11月1日正式实施。


  该《规定》是遵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颁布的第四部实体性法规,也是省内率先出台的规范城市文明建设的一部法规,不分章节,共十六条,主要是对上位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出细化和补充。该《规定》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通过宣传教育、管理规范、法律约束等综合措施,使群众不断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质、让文明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