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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开展《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宣传活动

  为让更多市民知晓《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营造常态长效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10月31日,汇川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会同大连路街道长新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一起开展了关于《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小队走上大连路、香港路街头,向过往行人和周边商铺派发《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宣传单。在大连路上的一间商铺里,工作人员耐心地解答商铺老板对于规定内容的疑问,并向他介绍了规定的各项要求和重要意义。


  市民李开成说,“通过条例让我们大家都了解在这个大环境下,我们这么美的城市,自己要自觉地去遵守条例,不要违反条例中的每一条。”


  航天阳光物业管理公司项目经理夏前敏说,“我作为航天阳光物业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小区里面做出一些宣传,倡导业主出行文明、文明养狗、不乱丢垃圾,大家一起共同努力,把小区建设的越来越好,做个美好的家园。”


  除此之外,宣传队伍还分头来到社区附近的加油站、医院、学校、居民小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把宣传单送到每一个人的手中。


  遵义市第十六中学学生秦艺卿说,“我觉得这个条约是有利于我们的生活的,包括我们平常的出行,我都会变得更加安全,幸福感会有大的提升。作为中学生,我觉得我们应该设身处地的去践行这样一个条约,使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的美丽,更加文明。”


  遵义市第十六中学老师洪华说,“作为一名老师,我们一定要带领学生遵守规定,并且作为先驱者、践行者一定把我们的环境卫生做得更好,让我们的学生、我们自己把这项规定做得更加地彻底,坚持的更加好,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街道更加干净,空气更加的清新。”(刘松松 谷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