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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创新“三大体系”规范扶贫资金使用

  • 作者:胡攀学 田维宽
  • 编辑:刘诗雅
  •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时间:2019-12-20 15:27:57

  近年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三大体系”,有效治理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难题。


  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体系。制定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按照扶贫项目施工进度拨款,凭验收报告、工程发票、工程决算报告等进行拨付,同时交纳质量保证金。由在银行行设立扶贫专户,将上级用于扶贫项目建设的资金纳入专户进行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分类报账”的管理办法,并建立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行业主管部门扶贫资金后续管护制度,同时,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进一步深化财政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效避免了挤占挪用、违规支付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发生。


  创新扶贫资金使用体系。推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机制,明确整合范围、工作措施和年度具体任务,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和监管措施,明确实施项目、资金金额和绩效目标。对整合资金实行统一归集、统一安排和统一管理,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统筹“跨部门、跨年度、跨层级”的各类资金,破解“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制度瓶颈,确保扶贫资金高效使用。实施产业全覆盖模式、合作社带动模式和循环利用模式,做到扶贫资金有的放矢。如朱家场镇洪家湾村新寨农业产业基地,带动新寨组21户109人(其中9户贫困户)参与入股,实现年产值达850余万元,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就业100余人,人均增收每月3000元以上。2018年以来,全县完成扶贫项目107个,投入资金2.38亿元,应纳入整合资金2.24亿元,实际整合使用资金2.15亿元,整合使用率达96%。


  创新扶贫资金监督体系。建立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明确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县督查局等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专项检查,督促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对扶贫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明确各乡镇、行业部门为资金管理使用责任,保障扶贫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合法权益。乡镇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资产管理使用和收益分配使用情况的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扶贫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信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负责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扶贫系统自我监督相互连接、深度融合,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胡攀学 田维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