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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达新率队开展《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12月17日至18日,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达新率执法检查组就《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光奎、叶德恩、刘艳阳、王飚,市政府副市长曹晓钟参加执法检查或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江口县太平镇寨抱村、亚木沟、快场村,松桃苗族自治县桃花源社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木黄镇金星村、紫薇镇团龙村、大园址村护国寺组等地,实地查看污水处理、垃圾收运、森林防火、旅游设施、资源保护等情况,详细了解《条例》实施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


  陈达新指出,梵净山保护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对铜仁“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打好生态牌,奋力创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市委“一区五地”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今年是《条例》施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通过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条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梵净山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陈达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站位的高度、尊崇法治的尺度和服务大局的角度来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村寨民房建设规划管控、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等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加强日常监管,拿出具体措施,推动各项问题得到整改落实。要严格依法履职,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作配合,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梵净山保护工作,形成保护梵净山的强大合力。


  会上,市人民政府、相关区县政府和职能部门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执行检查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科良,执法检查组成员,市直相关部门,松桃苗族自治县、江口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梵净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随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