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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面向社会征求万峰湖保护条例(草案)意见建议

  近日,记者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获悉,黔西南州面向社会征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意见建议。


  为了加强万峰湖及其所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规范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万峰湖实际,制定该条例。《条例(草案)》共五章二十四条,对保护范围、政府职责、保护方法及措施等基本内容和关键环节做了明确和细化规定。


  据介绍,黔西南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文本及其说明进行公布(详见“黔西南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8月6日;意见建议请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信地址:兴义市遵义路24号,邮 编:562400,电话号码:0859-3223540、3222547,邮箱号码:474488073@qq.com,传真号码:0859-3221700。


  万峰湖位于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属于珠江源头南盘江水系,地处南盘江中段,是1998年国家重点工程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大坝建成拦截南盘江面形成的淡水湖泊,湖面面积176平方千米(其中黔西南州水域面积占46%),最大库容102.6亿立方米,是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是珠江三角洲水质调剂的重要源泉和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供给地,其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珠三角”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万峰湖共管水域涉及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和安龙县、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以下简称“三省区三州市五县市”),是“三省区三州市五县市”的水上黄金运输线,沿湖居住着10多万人民群众,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湖库区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休闲娱乐、观光旅游等经济产业,经济社会得以快速发展。自2006年以来,随着万峰湖无序养殖、网箱泛滥、水上交通油污污染、工业及生活排放污染和水土流失污染等影响,万峰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质恶化。“三省区三州市五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万峰湖水质下降问题,2017年中央开展环保督察以来,“三省区三州市五县市”开展了系列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据介绍,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印发实施《<万峰湖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黔西南州副州长钱正浩担任组长,各相关县、市及11个州直部门为成员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步骤、推进时间和工作要求。在起草过程中,对万峰湖库区及涉及的乡镇开展了调研,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等进行了研究分析和充分借鉴,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条例(草案)》,并通过网上公告、发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团体的意见。


作者 林文君 罗元涛

编辑 徐微微

二审 杨韬

三审 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