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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起我州开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筛查工作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李 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特别是全面筛查无症状隐性感染者及轻症病例,从2月6日开始,黔西南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筛查工作。


  本次核酸筛查的对象为全省报告的黔西南州疑似病例、全省报告的黔西南州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全州每天发热门诊就诊的发热病人,1月23日以后从疫情较重地区到黔西南州境内、返回黔西南州境内人员,包括居家隔离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每天从疫情较重地区来黔人员。


  这项工作要求,对已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两者的存量部分,于2月6日18点前筛查检测完毕;疫情较重地区来黔西南、返黔西南人员存量部分,于2月9日上午12点前全部检测完毕,形成筛查情况报告。同时,对全州每天报告的疑似病例,每天追踪到的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每天发热门诊中的发热病人和当天新增从疫情较重地区来黔西南、返黔西南人员,当日内必须采样检测,并上报检测结果。


  全州本次样本检测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为黔西南州疾控中心、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医院。其中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负责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送来的标本检测,兴义市人民医院负责兴义市、贞丰县、册亨县、望谟县送来的标本检测,黔西南州疾控中心负责兴仁市、义龙新区送来的标本检测以及全州疑似病例和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医院初筛阳性病例的复核工作。


  工作中要求各县(市、新区)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好检测工作,每天的采样及送检、检测结果实行日报告。每日上午10点前上报前一日截止到下午4点的检测情况,每日下午4点前上报前一日下午4点后到当日11点的检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