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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按照上级法院指示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州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全州两级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也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3、疫情防控期间,如有需要解决的矛盾纠纷,建议首选“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网址:http://urt.gov.cn/),选择相应地区,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4、如确需提起诉讼,请尽量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尽量减少外出,降低风险。不便网上立案的,也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拟到法院现场立案的,建议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相应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电话提前咨询(区号:0859,中院:3249656,兴义:3661898,兴仁:3660422,普安:3660928,晴隆:7616426,贞丰:6612947,望谟:3660723,册亨:3660610,安龙:3660516)。


  5、鉴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必请先行就诊。


  6、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将持续规范和强化网络查控系统的应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依法配合执行。部分执行案件涉及线下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被查控财产涉及疫情防控企业、个人的,财产所有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暂缓采取查控措施。


  7、为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即日起,全州两级法院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来访群众。群众如有诉求,可通过人民法院网站进行网上投诉,或写信等方式反映,全州两级法院从事涉诉信访的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