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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在行动 2019年普安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20.5万元

  司法救助作为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民心工程。12月25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一行到白沙乡五里坪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3户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5万元。


  一直以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高度关注民生,充分发挥“化解矛盾、促息诉、保稳定”的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检察为民、阳光救助”的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主动使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让司法救助真正既救急又救贫。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公平正义理念,切实将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亲和力落到了实处,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15人,发放救助金20.5万元,单件最高金额5万元。其中救助贫困户3户4人,未成年人5人,从提出申请到救助金发放。检察院始终坚持快速办理原则,并全程跟踪指导,深入到所在乡镇和村组实地进行调查了解,实地察看情况,科学客观评估是否应该救助和救助的金额,实现对应救助对象的全覆盖,让困难群众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深切地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


  下一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方法,更好地为贫困群众送服务,送温暖,切实将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实,为决胜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


  (李庭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