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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一外来人员反映孩子不能参加高考

  反映内容:12月9日,住兴义市木贾街道的外来人员赵某某,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我的孩子赵某,就读于义龙新区某中学高三。眼看要高考了,学校却说我的孩子不能参加高考,只能报技校,原因为我家是外地人,虽然在这边做生意,并且买了房子,孩子初中高中都在这里读,但由于只交了两年社保,期间中断了一年,所以孩子不能在兴义参加高考。这样对孩子不公平,希望上级部门协调,给孩子一个参加高考的机会。


  办理结果:接到该反映事项后,州政务服务中心及时转州教育局调查处理,12月11日回复如下:


  2012年,贵州省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文件。根据反映的情况,反映人孩子应对照(黔府办发〔2012〕63号)文件第四条(一)款的规定:“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文件。符合上述规定,可在我省正常报考。若不符合上述条件,考生户籍未迁入我省,原则上要求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考生坚持申请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按照规定限制报考。


  建议:1、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报考不受限制;2、需详细了解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关规定,请你到当地县(市)招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