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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五大行动推动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效

  本报讯 (通讯员 梁正仁) 近年来,兴仁市把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根本之策,大力实施提升产业、服务产业、培育主体等措施, 以此带动更多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增收目标,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实施乡村产业提升行动。一是推进农业产业与特色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产业园)建设相结合。将贫困村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二是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支持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围绕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特色品牌产业等,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三是多渠道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与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建立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等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


  推进产业进村入户行动。一是选准扶贫产业。按照主导与特色相结合、长效与短平快相结合、种养与经营销售相结合的原则,指导贫困村选择能够带动覆盖多数贫困户的主导产业。二是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找准优势资源,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发展适合贫困村的优势特色产业。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土特产品优势,用好激活农耕农事资源,积极培育发展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等各类业态,提升帮扶实效。三是逐户定制产业扶贫模式。全面摸清贫困户家庭人口、资源、技能、意愿,科学稳妥地制定发展思路、帮扶措施。衔接精准识别成果,为贫困户逐户选择、规划、定制好产业模式,确保扶贫产业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实施经营主体培育行动。一是推行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产业扶贫模式,着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选择政治思想强、创业意愿强、创业基础强、带动能力强的人作为致富带头人。引导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村创办项目,围绕培育好、服务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开拓创业致富培训,深化信息跟踪工作,加强对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引导。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有针对性地将国家财政资金等优先投向涉及贫困户的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实施利益联结增效行动。一是鼓励和帮助贫困户加入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贫困村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模式。二是贫困户以自己的土地作为加入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的股份,优先参与劳动,获取劳务报酬。三是规范资产收益扶贫。组织贫困村开展清产核资,建立村级集体资产台账,及时将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选择经济实力强、信誉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合作,投入到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级集体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实施指导服务升级行动。一是强化科技服务水平。以500亩坝区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建立产业发展技术专家组,重点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二是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农技推广综合站、科技示范户、实验示范场传帮带的作用,大力开展农技推广综合服务,围绕贫困户提升公益性服务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