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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义龙新区开展集中整治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

  12月16日,义龙新区卫生健康局、司法局、社会事务局联合发出公告,决定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


  孝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全区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发现部分地方存在子女不孝、不履行赡养义务等现象。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家风,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老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该区卫生健康局、司法局、社会事务局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公告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公告内容包括老年人的居住安全、患病时的医疗费用和护理、多个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之间如何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老人有哪些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被赡养人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可根据老人意愿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公告同时明确,加大对不孝行为的教育引导和打击处罚力度,对不孝子女,经教育劝导后仍顽固不化、触犯法律的,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赡养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判、优先执行。


  经思想教育后仍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司法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不赡养老人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和正面典型宣传教育,并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使不尊老敬老成为全民唾弃的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