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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发放2019年12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10万元

  12月11日,册亨县为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弃儿童最低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按照散居孤儿10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1500元/人/月的标准将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个人帐户。


  经统计,本次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0.45万元,涉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及县福利院的散居孤儿43人、集中供养孤儿41人等共计84人。


  (黄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