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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执行到位农民工安心过年

  近日,惠水法院执行干警赶在春节前,将龚某等十二人被惠水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水县某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时执行到位,现场兑现发放,让农民工兄弟安心过年。


  2016年4月开始,原告龚某等十二人跟随案外人刘某做工;2016年4月刘某与二被告(惠水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水县某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建设二被告工程项目,刘某组织十二个原告在施工地进行水电安装等合同约定的工作。工程竣工后,二被告却未付刘某工程款,致刘某未能支付原告工资。为此,龚某等十二人诉至惠水法院。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能在限定期限内给付龚某某等人工资,龚某等人向惠水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执行干警的努力,在法律威严震慑下,二被告将拖欠工程款支付完毕。


  今年,惠水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奔赴在案件执行的路上。无论是元旦当天迅速抵达贵阳经开区黄河派出所,将失信被执行人控制,督促其履行执行义务;还是经多次上门“拜访”拖欠民工工资的公司,终于赶在节前将龚某某等十二个农民工兄弟工资执结到位。执行攻坚的道路上,惠水法院从未止步,将依法依规用好执行手段,穷尽一切有力执行措施,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将继续向着更高层次、更好态势、更高水平、更好质量不断推进,切实有效地保障实现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