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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三个抓手”落实义务教育保障助脱贫

  近年来,惠水县坚持精准定位、精准发力,通过“三个抓手”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2014年至今,共发放从学前至大学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金222708.526万元,惠及学生201186人次,涉及建档立卡学生79229人次,资助金额8099.5345万元。2015—2018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由95 %上升至96.1 %;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年内辍学率由0.49 %下降至0.15 %。通过教育帮扶,4092户贫困户21965人实现脱贫,教育脱贫一批占28.86%,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惠水县如期退出片区性贫困县夯实了教育保障基础。


  抓要素保障。一是抓机制完善。制发《惠水县教育扶贫工作方案》,明确教育、财政、扶贫和各镇(街道)职能职责,构建各学段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服务体系。与各镇(街道)和辖区学校分别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施行“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脱贫审查机制,确保脱贫户中无适龄阶段辍学生。二是抓师资队伍。2014年9月以来,按每月200元、300元、400元三个等次给予农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坚持每年按所缺学科补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并将县属公立学校教师队伍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每年从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划拨5%专项用于教师培训,确保每位教师每年培训达72学时以上,在县域内实行优质学校与乡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落实“三区”支教工作。2014年以来,补充教师1023人,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培训21174人次,开展支教99人,累计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4412.91万元,充实并稳定了乡村教师队伍。三是抓硬件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改薄项目,整合县级资金,新建(改扩建)硬件设施较为薄弱学校教学楼、宿舍楼、运动场。2014年以来,共投资16.12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移民社区惠民小学、惠民幼儿园等基础设施项目139个,建设面积45.19万平方米,全面改善了教育大班额、教师宿舍不足、运动场不达标等问题。


  抓责任落实。一是压实监护人法律责任。对监护人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监护人对控辍保学中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认识,自觉敦促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辍学学生和监护人送达《复学通知书》,督促监护人限期送适龄学生复学就读,对拒不按时限期整改的监护人,由县司法部门启动法律程序,按照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监护人责任。二是压实党政部门主体责任。党政领导分片包保挂村,整合驻村工作队力量,对辖区内辍学生进行劝诫劝返,分类统计挂帮村各学段学生数,标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上报教育扶贫指挥部比对后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定期对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三是压实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全县教育系统实行教育扶贫网格化管理,3000余名教师按镇分村到户到人,开展教育保障政策宣传、控辍保学、就读信息核查及教育资助排查等工作。2018年以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39000余人次,大家访活动93442人次。


  抓政策落实。一是抓实教育扶贫资助保障政策。按分类管理原则,学前教育按幼儿园类别,给予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保育保教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零收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大专2250元/学期/人,本科2415元/学期/人全部定期足额拨付至学生银行卡;同时 2018年号召社会各界给予495名高考录取二本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8000元一次性资助,共资助396万元;对确认就读大专以上的251名边缘户新生,用民政保障资金给予资助共计88.88万元;将6-16周岁适龄残疾学生412名(建档立卡111人)纳入学籍管理,采取随班就读223人、特校就读81人、送教上门31人、送温暖、送关爱77人,保障了贫困适龄残疾学生接受教育权利。开通移民子女就近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移民群众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全部入学。二是抓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阳光工程。严格按照“4+1”模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00所(初中16所、九年制学校4所、小学80所),享受人数47884人(其中中学14680人、小学33204人);实施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58所,附设幼儿班22个,共计幼儿12291人。三是抓实职业教育扶贫工程。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3年免费教育,并建立职业教育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确保贫困学生充分享受继续教育机会,努力达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的目标。截止目前,惠水职校共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917人183.4万元学费,毕业推荐稳定就业900余人次,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4369人次,惠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00多人次,有效助推2000余户贫困家庭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