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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三个“一对一”成就劳务合作典范

  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福泉市聚焦贫困劳动力就业难题,利用好东西部协作平台,以转移就业为突破口,推行三个“一对一”措施,有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有序引导贫困劳动力到广州就业,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脱贫,成为东西部协作劳务合作典范。


  一对一推荐,出得去。积极发动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员力量,对全市贫困劳动力开展信息排查。通过组织“东西部协作劳务输出岗位推荐会”,对贫困劳动力及贫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精准岗位推荐。2019年成功输出贫困大中专毕业生3名,其中,2名护理专业贫困毕业生与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签订3年就业协议,年薪达9万元以上。累计输出72名贫困劳动力到广州市海珠区就业,人均年薪达7.1万元以上。同时,扎实开展外出务工“带头能人”工作,挖掘转移输出就业中作风素质过硬、影响号召力强、发展思路清晰、热心服务群众的带头人,不断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出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和水平,有效推动农村劳动力精准就业。


  一对一服务,呆得下。为有效贯彻落实创新举措,广州市海珠区、福泉市两地人社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携手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岗位匹配方面,广州市海珠区人社局根据福泉市劳动力就业需求和经济发展特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积极征集海珠区优质企业提供就业岗位,福泉市人社局及时启动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发动,海珠区人社局根据优先安置的政策规定,结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特点开展岗位匹配。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福泉市累计召开对口帮扶大型招聘会2场。在就业服务方面,建立了“福泉市驻广州市海珠区劳务协作服务工作站”,开展对外劳务协作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广州市及周边地区用工信息收集、福泉籍务工人员台帐建立、技能培训、政策解答、维权保障等“一站式”服务工作,为福泉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劳务输出人员提供精准全面的跨区域等就业服务。


  一对一奖补,稳得住。通过政策激励,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输出后稳定就业。对转移到广州市海珠区实现就业的福泉籍贫困劳动力,与海珠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购买社会保险期限,按600元/月/人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截止目前,已经发放 365 人次21.9 万元。福泉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搬迁劳动力,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外省内就业的、输出到户籍所在省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市外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2019年,累计发放贫困劳动力市外务工一次性求职补贴 42 人3.9万元。具有福泉市户籍且在省外务工人员,返乡探亲期间,凭车船票及相关务工证明材料每人每年可申领200元车船票补助,2019年累计发放外出务工探亲补贴1679人共33.58万元。


  2019年,福泉市全面推进组织输出、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有组织劳务输出贫困劳动力广东省就业180人,其中,在对口帮扶城市广州市海珠区就业59人,激发了贫困劳动力内生动力,实现劳务收入 137万元以上,带动脱贫400余人,全面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