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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法院执行突击行动首战告捷

  12月26日,罗甸县法院“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行动开始,县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奔赴城区、郊区等地,对“涉民生、涉金融、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执行专项行动。


  张某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安某某与刘某租赁合同纠纷两案,两案被执行人刘某系同一人,涉案总标的9.1万元。专项执行活动首日,将其涉民生案件作为第一个强制执行对象,拘传至法院处理债务,执行干警耐心说服教育,释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要求其立即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刘某迫于强大的执行震慑力和舆论压力当即电话联系其亲朋好友借款,最后筹到3万元,经其与两案申请人协商,被执行人刘某承诺剩余案款于2020年1月10日前给付,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案件执行,两案均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紧接着,执行法官到多名被执行人家,多数被执行人已外出干活,电话均可以联系,执行法官将此次“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专项行动目标告知被执行人,劝其主动到法院履行债务。其中,有3名被执行人称近一两天就筹钱来履行案件。


  此次行动首日持续近8个小时,查找被执行人6名,拘传1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0万元,首战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