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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瓮安河等12条州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省水利厅和黔南州水务局组织完成了我州辖区内瓮安河、涟江、樟江、重安江、坝王河、摆所河、六硐河、曹渡河、围阻河、三元河、龙江、独木河等12条州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工作,经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审查,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告。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