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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三家单位入选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名单

  近日,国家民委公布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黔南州荔波县、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贵定县昌明镇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成功入选,是贵州入选单位最多的地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黔南州各级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据了解,此次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83家单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贵州省有9家单位入选。国家民委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区(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创建工作,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