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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成果

  日前,黔南州纪委州监委会同州教育局、州医疗保障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第一批成果。分别是:


  解决贫困地区教育医疗住房保障问题。将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范围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扩大到非寄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资金1300余万元,义务教育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落实医保扶贫对象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结算,支出医疗救助金54310万元;完成3045户农村危房改造和63630户透风漏雨老旧住房年度整治任务,实现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清零;组织对213215户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逐户出具安全鉴定报告。


  解决群众出行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养护管理,建立村级交通运输管理站1181个,将村、组道路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农村小修保养资金纳入预算13284万元,纳入率80.08%;完成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沥青(水泥)路PQI中等路率分别达94.37%、93.85%、89.06%、91.08%,分别超计划任务(70%)24.37、23.85、19.06、21.08个百分点。排查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108个,已完成整改101个,恢复正常供水工程94处,受益人口4.23万户16.96万人。


  解决城乡特殊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新纳入低保1.67万户5.21万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3240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52万户4.49万人;对享受低保但未享受分类施保政策的残疾人2157人补发资金130余万元,排查超期死亡保、违规政策保10例,追回违规领取资金26035元。


  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不到位问题。全州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09个,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24.73万人搬迁入住任务,其中,2018年度项目完成101334人搬迁入住任务;完善基本服务体系,配建安置点学校50所、医疗卫生项目40个、东西部协作教育医疗项目15个;在安置点建成乡愁馆(墙)46个、文化体育活动场所84个、图书室8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94个、老年活动中心80个、幼儿活动中心72个;建成“一站式”服务中心81个,开通服务窗口443个;设置社区居委会84个,建立综治中心95个、警务室87个;成立社区党支部86个,党小组49个;建成就业创业服务中心78个、扶贫车间115个,累计培训4.23万人、就业11.5万人,搬迁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落实率100%。


  解决贫困群众增收难问题。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成500亩以上坝区产业结构调整316个共56.06万亩,推动蔬菜、水果等12个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工作,共清理排查出空壳空转合作社3179个,其中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396个、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1526个、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998个、有生产经营活动但运行管理不规范的259个,引导自愿注销2612个、重新恢复规范运行567个;深化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业产业对当年出列贫困户全覆盖,全州“三变”改革覆盖农户14.2万户54.18万人,其中贫困户6.5万户24.7万人。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经营主体22.12万家次;食品抽检3261批次,快检29349批次;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613件,罚没款429.06万元,责令整改2398户次,取缔无证企业17家,查获问题食品8274.33公斤,销毁问题食品2582公斤,行政拘留4人;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1472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堂安全监督机制,新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274家,共计1283家,“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7%。


  解决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河湖“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全州受理群众举报生态环境破坏、污染问题171件,已办结150件;检查企业2192家,下达执法文书453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0件,处罚金1606.41万元,实施限产停4件,查封扣押5件,关停取缔7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4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9件,约谈企业20家28人次;清理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排查整改问题59个,投入资金70余万元,拆除涉河违章建筑4960平方米,清理垃圾900余吨,坚决遏制侵占河湖、阻碍行洪、破坏河势稳定等行为。


  据了解,黔南州纪委监委将会同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