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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民政部门安排部署冬春社会救助工作

  为确保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实现顺利越冬,温暖过节,州民政局决定从11月下旬到明年3月在全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为把行动做实、做好,11月19日,州民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作用;要配强配齐力量,储备必要的生活救助物资;注重与公安、城管、交警、社区的联动,强化对街边、桥梁、车站、建筑物巡逻排查,及时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生活无着人员实施救助,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杜绝因救助不到位导致受冻、挨饿、受虐甚至死亡等非正常现象。


  《通知》还就临时救助点进行规定,要求各县(市)民政部门利用现有工作阵地,不断整合资源、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一是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站(点)设置临时救助引导点;二是在没有建立专业救助机构的地方,依托属地社会福利机构、乡镇敬老院设置临时救助服务点;三是“春运”期间在交通要道、车站、高速收费站设置临时救助点,强化安全监管,实施临时救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