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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首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在洗马镇金溪村颁出

  11月20日,龙里县洗马镇金溪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成立,该社资产总额达1755.67万元,覆盖金溪全村1771名村民,人均股金超过万元。龙里县洗马镇金溪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也是龙里县首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新型农村“村社合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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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揭牌(李沙 摄)


  当天下午,在龙里县洗马镇金溪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上,刚当选的合作社理事长陈登伟从龙里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该局发出的龙里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关心,龙里县洗马镇金溪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今天正式成立了”理事长陈登伟话音刚落,台下的70多名股东代表便响起了阵阵热烈掌声。


  从龙里县洗马镇金溪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改革实施方案看到,金溪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以集体土地20370.75亩作为原始股,资产总额达1755.67万元,股权设置为资源资产股(人口股)、公益股、现金股、产业发展股四类。其中,资源资产股(人口股)就是将资产清查核资出来的村级层面的集体资源、资产量化入股,按照一员一股配置;公益股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以资助、捐赠入股;现金股是金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在册人员及其他法人的现金入股;产业发展股是指社员或股东积极参与合作组织、引导发展产业,根据发展规模、质量、效益获得的股权。收益分配资金来源为合作社生产经营性收益,包含通过使用资产处置和公益性股金获得的生产经营性收益。收益分配按照“一年一议”进行方案制定,根据集体净收益资金量进行明确,经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镇审批后执行。


股东代表投票.JPG

股东代表投票


  理事长陈登伟介绍,当年集体净收益分配中提留10%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成员绩效奖励,剩余90%的集体净收益(即二次分配净收益)用于公积公益金和股东分红。集体净收益的20%提取为公积公益金,用于继续扩大经营规模;净收益的70%用于股份分红。若当年集体经济组织无净收益,则不进行分红,若存在原始资产亏损,则由可流动部分公积公益金进行冲抵,确保原始资产不减少;在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分社与股份制合作社之间,如果是股东关系,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益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如果是单一项目合作社关系,鼓励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协商。股东收益分红分为人口股分红和现金股分红,资金来源为成员股份分红金。


  “合作社的成立,是我们村许多村民的共同愿望,大家都很支持这项工作,在大会上,10万元的现金股份已经全部被大家认购,我很有信心带领大家一起把合作社搞好”理事长陈登伟高兴地说到。


认购股份股东合影.JPG

认购股份股东合影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的管理,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挥农村经济活力,组织、引导群众参与农村产业革命,洗马镇结合省、州、县关于“村社合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要求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推进,在前期推动合作社加强产销对接,解决金丝皇菊等农业产业的销路问题,经过3周顺利推进了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的组建,为全面推进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开好了头。


  “下一步,‘村社合一’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将陆续在其他村推开,并在今后的产业发展、经济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此来推动村集体资源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加村民收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物质基础,农村农业发展创造更利的条件。”洗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大海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