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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机关同步推进主题教育和扫黑除恶工作

  根据中央、省委、州委以及上级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近日,黔南州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五结合五促进”标准,同步推进主题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黔南州检察机关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或检察长办公会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州县两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挂帅出征。截止10月15日,中央督导组督办的9件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案件,已经全部起诉,做到“积案清零”。

  黔南州检察机关坚持把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成效作为检验主题教育工作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形成检警工作合力。加大对下督导和指导力度,实行“包保”检察官制度。建章立制,强化办案规范。州检察院总结经验制定并下发了《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黑恶犯罪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规范》,从案件实体审查到办理程序、从提前介入到案件审理、从扫黑到“打伞”“打财”进行“全链条”规范化,全面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将严惩黑恶势力与深挖其“保护伞”结合起来,将“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同步推进。

  至10月15日,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案件41件112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8人,涉恶36件103人,保护伞案件1件1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及其保护伞案件44件30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案件33件174人,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17件91人。

  全州检察机关结合主题教育要求,积极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力传递力度不够、摸排核查不够到位、“打伞破网”力度不够大、“打财断血”工作不到位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与专项整治深度融合。通过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实提高全州检察干警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意识、担当意识,严防干警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专项整治开始至10月15日,黔南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黄赌毒案件20件54人,批准逮捕11件24人。共受理审查起诉黄赌毒案件16件30人,均在审查中。起诉黄赌毒案件10件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