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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甲良镇:“四个强化”全力抓好新常态下管党治党工作

  荔波县甲良镇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立足基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有人抓”“有方法”“有保障”“有人管”的方式,不断向基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基层严格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作风建设“有人抓”。特成立我镇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牵头,纪委书记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我镇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上级有关干部作风建设规定纳入责任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细化落实,甲良镇通过召开全体干部例会,并在例会上与全体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常务干部签订了《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280份,承诺书明确规定全镇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思想纪律作风“九不准”、工作生活作风“五规范”要求,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

  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干部作风建设“有方法”。充分利用每周三学习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各村(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50条、制作宣传栏,发放“九不准五规范”小卡片300张、举办廉政知识问答比赛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全镇上下形成了良好的从严治党氛围。

  强化长效机制,确保干部作风建设“有保障”。甲良镇根据《中共荔波县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建设的决定》文件精神,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工作考勤机制、服务机制、绩效考核制度、干部管理考核制度等各项机制,用制度管人、管钱、管权、管事。制定《甲良镇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引导干部树立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和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克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干部作风建设“有人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镇纪委定期对全镇干部遵守“九不准五规范”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共召开全镇警示教育大会15次,开展集中约谈2次,个人约谈22次,其中:预防提醒约谈16人,询问示警约谈4人,纠错约谈1人,问责约谈3人,对新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7名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促使各级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干部作风转变和作风效能得到有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