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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关于5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的通报

  根据州纪委州监委《关于严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政治纪律和战时纪律的通知》(黔东南纪发〔2020〕3号),全州各级各单位切实以最强的监督、最严的纪律、最快的行动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近日严肃查处问责了一批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现将5起问题通报如下:

  1.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光坤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遵守外出报备制度问题。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光坤作为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遵守外出报备制度,2020年1月27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重违反疫情防控战时工作纪律。2020年1月27日,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李光坤通报批评处理。

  2. 贵医大二附院党委书记饶立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未及时返回岗位投入防控工作问题。贵医大二附院党委书记饶立作为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未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投入防控工作,严重违反疫情防控战时工作纪律。2020年1月30日,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饶立通报批评处理。

  3.剑河县岑松镇党委书记饶杰、镇长甄达航等开展疫情排查防控工作不力问题。剑河县岑松镇党委书记饶杰、镇长甄达航,副镇长、苗寨村脱贫攻坚队队长、网格员毛勇在该镇疫情排查防控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宣传工作不全面不具体,组织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简单、覆盖不彻底,落实防控措施不坚决有效,导致2020年1月28日,岑松镇苗寨村一组村民吴某某仍在家中操办结婚酒席,经州纪委州监委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发现并及时劝阻后,仍有吴某某亲友共3桌22人集中就餐,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排查防控工作造成影响。2020年1月29日,剑河县纪委县监委给予饶杰、甄达航通报批评处理,给予毛勇警示谈话处理,并责成岑松镇党委对苗寨村党支部、村委会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4.雷山县大塘镇卫生院朱洁峰等5名医务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离岗问题。2020年1月27日,雷山县大塘镇党委、纪委对疫情防控干部在岗情况督查时发现,雷山县大塘镇卫生院朱洁峰、李春芬、侯晓青、雷彩云、罗瑞新等5名医务人员违反《关于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春节期间照常上班的通知》精神,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有令不行、漠视纪律,未经请假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2020年1月29日,雷山县纪委县监委对朱洁峰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李春芬、侯晓青、雷彩云、罗瑞新4人进行监察立案调查。

  5. 黎平县茅贡镇等6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作风散漫问题。2020年1月25日,黎平县召开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茅贡镇、孟彦镇、口江乡、洪州镇、坝寨乡、中潮镇等6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均没有按要求在辖区分会场参会,违反疫情防控战时纪律、作风散漫,造成县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畅达,有关乡镇工作推进迟缓。2020年1月26日,黎平县纪委县监委对茅贡镇党委书记杨胜雄、镇长王雪琼,孟彦镇党委书记唐大才、镇长陈治恺,口江乡党委书记欧河、乡长杨光平,洪州镇党委书记杨秀湖、镇长吴育柱,坝寨乡党委书记刘华昌、乡长孟祥利,中潮镇党委书记郝婷、镇长吴展锦等12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