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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进行提醒告诫

  为进一步做好从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经营行为,自2020年1月22日以来,从江县市场监管局以集中约谈、主动上门、QQ群发等多种方式对全县72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提醒告诫,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觉维护疫情防控产品价格稳定。




  在药品、医疗器械的产品合法性和购进渠道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同时开展市场防疫的医用口罩、药品、消毒用品等医药用品价格监督检查,严格价格管理,1月22以药械QQ群向全县药店提醒不得涨价,1月23日、25日及时调度和了解辖区内抗病毒药品及口罩的价格及库存情况,1月28日召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约谈会,再次要求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随意提高物价,违反将严厉处理。并且要求各药品经营者在门店张贴“发热病人请到医疗机构就诊”标识,并与县医保局联合行文要求全县药店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发热退烧药品,引导其到公立的乡镇卫生院或县直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通过提醒告诫,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确保了疫情期间防控医疗物资的价格基本稳定。


  文图/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夏华

通讯员/杨艳美

责任编辑/孙远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