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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饮料瓶里装汽油乘坐火车被行拘8日

  本报讯(都市新闻记者苗国强)一男子将一只装有汽油的饮料瓶放在背包里,意图进站上车,被贵阳铁路公安处凯里火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月3日下午15点许,在凯里火车站进站口,安检员通过安检仪发现一名旅客的背包内装有一瓶可疑液体,经开包检查,确认该液体为易燃物汽油。民警随即将该旅客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在派出所,经民警称量,饮料瓶里装有汽油共计1150毫升。

  经查证得知,该男子龙某,今年36岁,贵州三穗县人,目前为贵阳某汽车4S店员工,负责运送新汽车业务。据龙某称,他知道乘坐火车不能携带汽油,饮料瓶中装的也确实是给汽车用的备用汽油。当天下午他将汽车送交客户后,急于从凯里乘坐K203次列车回贵阳,忘记把装有汽油的饮料瓶从背包里拿出来了。

  目前,贵铁警方根据我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龙某因涉嫌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公共场所,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8日处罚。

  在此,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危险品进站乘车,以防给旅途带来不便,甚至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