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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法院:为群众追回薪金34万元

  “折腾了这么久,我们都以为要不到了,真没想到在你们的帮助下,把我们的工钱给落实了。”近日,天柱县蓝田镇楞寨村村民李某某等55人,在天柱县法院工作人员调解下,落实了10余万元的工资款。

  2018年,天柱县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兰田镇楞寨村种植罗汉果,村里不少贫困农户到合作社务工。后因经营管理不善,合作社资金周转困难,以致长期拖欠民工李某某等55人工资10万余元。今年10月中旬,李某某等人将合作社诉至法院。

  接到起诉后,天柱法院考虑到农民挣钱不易,且原告不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及时开启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简化立案程序,优先排期,依法准予免交诉讼费。经过调解,最终被告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者舒某答应在2019年12月底前付清原告的所有劳务费,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以来,天柱县法院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结合本职工作,成立了法制扶贫工作小组,为扶贫案件开设了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绿色通道”。

  2017年底,天柱县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在高酿镇来溪村实施扶贫项目茶树菇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邀约当地村民龙某雄等5人一起种植茶树菇,并分别签订了合同。龙某雄5人按合同约定共计投入195000元。

  2019年4月,经结算,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某应付龙某雄五人茶树菇收购款、建棚款、投资款、工资款262400元。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及刘某兑现127000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付余款。

  今年11月,天柱县法院收到龙某雄等人材料后,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刘某,核实相关情况。刘某表示,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再宽限一段时间,并承诺在2020年3月底前将欠款付清。最终,刘某得到了龙某雄等人的谅解,与龙某雄五人一一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天柱县法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问题,通过“绿色通道”多次开展涉农、涉民生、涉扶贫维权案件下沉办理行动,主动服务,主动作为。2019年共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66件,为221名群众追回劳动报酬34.56万元。切实有效的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用法治服务保障了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