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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四举措做好低保保障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邰一芹) 今年来,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三穗县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确保所有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或自身努力实现收入达标的整户无(或丧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认真组织排查,确保信息精准。由各乡镇社会事务办组成入户排查小组,深入乡镇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无劳动力家庭进行家庭情况调查,逐人逐户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经济状况、财产状况、产业就业等帮扶收益情况、子女赡养能力和实际履行赡养义务情况。民政局和扶贫办共同开展入户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涉及乡镇的三分之一,每个乡镇不低于5户,同时做好平台信息核对工作。此次排查,共涉及三穗县整户无(或丧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204人,经排查,有48人在排查前已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有121人子女有赡养义务,有30人为不符合纳入低保保障情形。经过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个阶段,2019年12月共有4户5人整户无(或丧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新增低保保障对象。

  启动失信惩戒,督促义务履行。对整户无(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户中,子女经济条件较好且具备赡养能力的,由乡镇政府委托驻村第一书记、网格员、村干部,协调、督促子女签订赡养协议,并监督履行赡养义务,对经督促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纳入失信惩戒范围,及时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人员拟纳入失信惩戒的黑名单上报相关部门。

  完善台账信息,加强规范管理。将全县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整户无(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户为单位建立管理台账,并按照以下四个类别“用足用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低保倾斜政策纳入保障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经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收入达到脱贫标准且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和自身努力,收入超过脱贫标准且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标识相关信息。

  实施多重救助,解决贫困难题。三穗县民政局加强与卫健、扶贫等部门信息比对,根据此次排查结果,针对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在享受“三重医疗保障”补偿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整户无(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依申请对其进行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