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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不得外包”保障学生吃得好

  12月4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通知,对农村学校食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只能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这也就是说,日后学校只能自己管理食堂,不能再随便交给外人,也不能利用食堂盈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尤其对处在长身体阶段的学生,如何确保他们在学校食堂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是家长和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焦点。 近年,许多学校把食堂作为了盈利的工具,要么由外来人员承包,要么把食堂租给一些个体户经营,以赢利为目的进行市场化运作。如此一来,经营者为降低成本,最大限度赚取利润也就不足为怪了。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既然学校食堂已对外承包,学生吃得好、吃得饱、吃得安全,可能就要大打折扣。

  学生在学校就餐,家长最关心的是卫不卫生,营养搭配科不科学,孩子到底喜不喜欢吃,价格是否合理。学校食堂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可能在花式品种等方面确实更加丰富,学生可能更喜欢吃,但安全性和营养性就很难说了。此次通知的下达,等于落实了责任主体,饭菜好不好,健康不健康,都由学校来负责,也就是说校长成了第一责任人。

  笔者认为,学校食堂自己经营和管理后,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要加大学生餐费的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到学生身上。要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监督食堂日常运营。此外,还要听取学生的意见,对学生满意度不够的,必须要求其及时整改。只有在各个环节堵塞漏洞,才能让学生不仅吃上热饭热菜,还能让学生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