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市州县新闻>黔东南 > 正文

省委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黔东南州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梅)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1月4日,省委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黔东南州开展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次督察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为州级层面督察、下沉督察、梳理归档三个阶段。督察组以《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经济带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委第二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为主线,坚决查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久议不决、推动不力、措施不到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重点紧盯中央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省委第二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边金顺在督察组工作会上强调,督察组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确保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风清气正,并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逐一核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严格对标完全整改到位,是否仍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对正在整改的任务,核实是否存在整改推动不力、方案久议不决情况,是否未达到序时进度;对行业性、区域性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举一反三,是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采取走访群众、问计基层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检视问题,将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对信访投诉中发现的新问题要立行立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督察组进驻黔东南州时间为11月4日至11月13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855-8229386,专门举报信箱:贵州省黔东南A015号邮政信箱,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9:0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