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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本报讯  (记者 杨秀军) 记者日前从黔东南州住建局获悉,自9月6日开展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工作以来,截至10月31日,我州共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55个,查处14个;排查房地产销售中介66个,查处38个;排查房地产开发企业162个,查处13个,通报1个,收到举报并办结1个;排查物业服务企业104个,查处6个。

  自9月6日开始,黔东南州住建局会同州宣传、公安、市场监管、发改、银保监、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实施方案》,结合我州实际,统一部署,在全州范围认真组织实施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在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等行为。

  在房地产销售方面,重点整治“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中介代理公司加价卖房、额外收取费用,购买所代理销售楼盘进行包销”等行为。

  在房地产方面,重点整治“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等行为。在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小区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