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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林业局 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野生动物监管,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二、禁止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野生动物。

  三、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四、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提供交易服务。

  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除期间,禁止下列行为:

  (一)宰杀繁育的野生动物。

  (二)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展示展演。

  (三)受理野生动物行政许可。

  (四)进入野钟黑叶猴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进行科考、旅游等活动。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858-8200502

  0858-8201242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