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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盘州市法院工作

  近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一行到盘州市人民法院,与盘州市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就民商事审判、破产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听取该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中,盘州市人民法院建议对一些观念不统一、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纠纷案件统一立案标准及裁判尺度,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情况,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理中责任承担如何正确表述,涉及群体纠纷、煤矿整合、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的如何立案等。盘州市人民法院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能明确一个联络人,便于上下沟通联络。对于盘州市法院所提的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表示,统一裁判尺度很有必要,可从源头上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使裁判结果更能获得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同,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民事案件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我们要坚持,上下级之间要加强沟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拟发回、改判的案件,一定要和下级法院的承办法官进行交流,听取承办法官的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座谈的形式,既交流了审判工作经验,同时又对基层人民法院、法庭进行了工作指导,很好地履行了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