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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20—2024年)及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六盘水府办发〔2019〕10号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20—2024年)及2020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

  (2020—2024年)及2020年立法计划

  2020―202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牢牢把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立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建设“法治六盘水”实际出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完善具有六盘水特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一、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20―2024年)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类2件

  六盘水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六盘水市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管理办法

  (二)环境保护类3件

  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六盘水市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六盘水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

  (一)实施类项目1件

  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计划安排:2020年1月—7月,起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座谈、征求意见等工作,并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报市政府。9月底前,市司法局完成对送审稿的审查修改工作,形成规章草案,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论证类项目4件

  1.六盘水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计划安排:2020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调研论证,报送论证报告。

  2.六盘水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计划安排:2020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调研论证,报送论证报告。

  3.六盘水市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计划安排:2020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调研论证,报送论证报告。

  4.六盘水市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起草部门:市林业局

  计划安排:2020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调研论证,报送论证报告。

  此外,未列入计划的立法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按程序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