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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效率

  核心提示


  2019年3月21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六盘水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提出了从2018年起,三年时间,推进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及具体保障措施,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效率,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总体要求及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利用,减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抓好《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相关工作落实,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六盘水市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六盘水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尊重并顺应城镇发展规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以城带镇、城镇打捆、整县推进、政府引导、市场动作”的原则,在污水处理领域全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推进厂网建设一体、建设运营一体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运营方式,促进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提出总体目标及分年度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了总体目标及分年度目标,6项重点任务。


  明确了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全市县城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2.5万立方米/日,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03公里;建成27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77公里。市中心城区和盘州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六枝特区建成区达85%、建制镇达50%;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180吨/日,市中心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盘州市建成区达75%,六枝特区建成区力争达60%。


  提出了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用三年时间,全市县城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建设27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大力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开展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普查,摸清管网建设现状,编制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完善收集管网系统,实现厂网能力协调配套,用三年时间,全市县城以上建设改造污水收集管网203公里,27个建制镇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77公里。


  三是实施提标改造,提升水环境质量。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求全面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对不满足受纳水体生态质量要求的原有污水处理厂,按水体保护要求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四是积极推进污泥无害化减量化。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在建成钟山区150吨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基础上,六枝特区和盘州市各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15吨/日,全市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80吨/日。


  五是治理防范城市黑臭水体,促进城市水体质量改善。扎实推进全市城市黑臭水体大排查大整治,持续开展城市水体水质监测和水体污染源调查,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多种措施,综合施策,坚决防止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新增城市黑臭水体。


  六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强化提升设施运营维护管理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考核机制,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定期开展监督考核,将监督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政府购买污水处理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建立健全污水收集管网运营维护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污水收集管网运营管理职责,明确管网运营维护主体,强化提升污水管网运营维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是强化市场运作。要求在政府参与新建的污水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建立推广PPP项目协调机制,对污水收集、处理、处置等各环节进行系统整合,推进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运营。


  三是强化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加大市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力度。在现行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完善生态补偿资金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投入制度,逐步加大投入比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运用专项债券、项目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提高项目直接融资比重,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债券和投贷联动。积极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审批和用地审批。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项目企业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实行季度督查、季度通报、年终考核。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落实,数据上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依照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展示污水处理工作成效,有计划地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公众参与、共同监督、全民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