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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效果良好

  11月15日,记者从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于我市有关部门强化安排部署、督导督办,近期,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回访检查我市各地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的情况显示,全市持证的1329家学校(幼儿园)食堂中,已有1159家实施“明厨亮灶”,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7.21%,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指标,名列全省第二。


  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是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推广学校(幼儿园)食堂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视频显示、网络展示“明厨亮灶”,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重要环节进行展示,实现阳光操作,便于公众、家长及社会监督,是学生及家长享有知悉其接受食品安全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采取相关举措,切实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阳光操作”提升工程,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我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年初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部门就联合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持证情况、厨房设施设备、“三防”安装、环境卫生状况及实施“明厨亮灶”等情况展开摸底排查,详细了解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状况。经过检查,全市共有学校(幼儿园)食堂1470家,其中持证经营的有1329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141家。今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六盘水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作。


  9月初,全市第二批主题教育启动后,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六盘水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明厨亮灶”覆盖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80%的指标要求。


  为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作有效推进,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成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领导小组,于10月17日至25日对各县区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作推进情况,并对个别县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下发通报,限期整改落实。


  本次检查情况显示,截至目前,全市持证的1329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已有1159家实施“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7.21%,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指标任务,名列全省第二。


  据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除督促未办理有关证件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完善营业手续、实现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外,我市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业监管与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