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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代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贵阳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贵阳市委批准,贵阳市纪委市监委对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代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代勇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经手、审核的报审材料审批把关不严,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大财物。


  代勇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贵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代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代勇简历


  代勇,男,土家族,1971 年 5 月生,1991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7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1 年 8 月至 2007 年 4 月先后任乌当区朱昌镇政府、区委机要局工作人员,区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区朱昌镇政府镇长助理(副科级),区朱昌镇政府副镇长、区金华镇党委副书记,区林业绿化局局长;

  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乌当区百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羊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乌当区羊昌镇党委书记;

  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羊昌镇党委书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7 年 1 月 2019 年 12 月任乌当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9 年 12 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