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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这些地方禁放烟花爆竹

  近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乌当区范围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明确了禁限放区域、禁限放时间、违规处罚等要求。


  城区限制燃放实施范围为乌当区行政中心,乌当区城市魔方片区至新添大道原市公安局周边,新添大道原市公安局至顺海立交桥沿线、乌当区实验小学、水锦花都、乌当中学、新天卫城、航天大道沿线,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以上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以下重点场所将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限制燃放区须严格控制燃放时限。具体燃放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农历除夕)至2020年1月25日全天(农历正月初一)及2020年1月26日—2020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上午8时至24时。违规处罚: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