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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贵阳实践

  中共贵阳市委党校写作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中共贵阳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强调,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地方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必要路径。近年来,贵阳市城乡社会也出现结构性的变化,从整体结构上看,贵阳市城乡社会正由结构单一具有鲜明层级化结构特征的社会,向具有复杂网络结构特征的社会转变。从社会治理层面看,治理形态也正由单一政府主体形态发展成政府、市场、社会和自然环境等多主体形态。治理模式也正由一维模式转变为多维模式,治理体系由结构单一主体主导的刚性体系进化为具有复杂大系统结构的多主体并存的柔性体系。针对这一系列的变化,贵阳市以基层党建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战略,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爽爽贵阳新未来夯实基础。


  一是党的社会治理理念在实践中落地落实。贵阳市委根据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面对多元利益群体形成的客观现实,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性的政策。首先是在基层积极开展“三访四查五看六保”活动。把学习教育与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建强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以“三访四查五看六保”为抓手,让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具体化。贵阳市“三访四查五看六保”工作做到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实效,切实强化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其次,统筹安排同步小康驻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贵阳市每年都选派200多名第一书记和100名驻村干部驻村开展工作,驻村干部认真当好政策宣传员、致富领航员、矛盾调解员、党建指导员、民生服务员,倾力帮扶,真心帮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夯实了基层基础,推动了农村发展,成效十分显著。第三,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贵阳市基层群众自治,鼓励基层社会自治组织的发展,重视多元治理主体,提出了城乡统筹、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社会治理理念。


  二是基层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淬炼和提升。贵阳市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形式,创新治理模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贵阳市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投入大量资金奖补市民政局建设市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推动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建设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同时,贵阳市创新激励扶持机制,连续制订下发《贵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逐年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贵阳市的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工培训基地等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各类社会活动,推动了城乡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组织从关爱弱势群体,到参与志愿服务、提供人文关怀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社会组织迸发出服务发展的巨大活力,让社会治理不再是党委、政府的“独角戏”,而是一曲全社会的“大合唱”。近年来,贵阳市以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发展。2014年,《贵阳市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先后认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15家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在业务上引领、管理上带动,逐步构建起市——区——社区(乡镇)——村(居)的四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和框架。《贵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出台,创新了激励扶持机制,逐年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


  三是党建引领下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有效的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就是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基层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贵阳市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在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引导村党组织、群众依规办事、依法办事,逐步推进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首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在实施大扶贫、大数据战略背景下,贵阳市精心组织开展村党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对于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贵阳市要求村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规定,进一步严明严肃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换届政策和纪律的学习宣传,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守纪律规定。各区(市、县)党委切实加强村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拓宽选人渠道,严密组织程序、严格人选标准、严肃换届纪律。其次,通过法律援助,推进农村法制建设。近年来,贵阳市司法援助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能力不断加强,10个区、县(市)全部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全市已建成社团援助工作站49个;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市民事援助案件胜诉率达90%;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成效显著,受理援助案件平均每年增长236.6%,并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近3年来共接待农民咨询6800余人次。第三,加强对“村支两委”及村务工作者法律培训。贵阳市通过多种形式,从农村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围绕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岗位职责等方面设置培训课程,并分别就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村级“三资”管理、阳光村务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对农村基层党组及村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促使参训人员掌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执笔:中共贵阳市委党校理论宣讲考试处副处长 张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