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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偷排含磷废水的这4家企业完成整改

  1月7日,记者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8年开阳县四家黄磷企业被披露偷排含磷废水,市县两级立即督促停产整改,截至2019年底,四家污染企业已全部在既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018年12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了贵州省开阳县川东化工、青利天盟、黔能天和以及国华天鑫4家黄磷生产企业达不到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夜间点燃黄磷尾气直排,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对此,贵阳市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立即督促4家黄磷企业实施停产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按照贵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县政府有关部门立即开展现场排查,及时对磷化工工业园区内黄磷企业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罚,共立案查处9起,罚款共130万元。同时,开阳县督促青利天盟、新天鑫、黔能天和聘请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分别编制了《生产全过程深度治理方案》实施,川东化工聘请贵州省化工研究院编制了《环境整治技术方案》实施,在此基础上,开阳县还在全县范围制定并印发了黄磷企业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暨偷排含磷废水问题整改工作攻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开阳县黄磷企业的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强力推进各项问题整改。



  截至2019年底,《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的开阳县川东化工、青利天盟、黔能天和以及国华天鑫等4家黄磷生产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已按既定时限整改完成。


  下一步,贵阳市及开阳县将按照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大对4家黄磷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巩固和保持问题整改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