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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

  12月20日,都市新闻记者从贵阳市轨道集团获悉,近日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工作指挥部印发了《贵阳市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市有关行政部门及市轨道集团对于贵阳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工作职责,并说明了相应工作重点,包括排查和治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未办理轨道交通保护审查程序或未按照已批轨道交通保护方案实施的违章施工作业、违章建(构)筑物、私设广告牌匾、堆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经商、乱停车辆等违规违法行为以及控制保护区内的异物侵界(如树木)和地下敷设的水、电、气、雨等各种管井的安全隐患。

  

  根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我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包括:

  

  控制保护区范围包括: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变电站、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

  

  四、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内。

  

  重点保护区范围包括: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变电站、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四、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