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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明贵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贵州省贵安新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三大队原副大队长黄明贵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息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息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明贵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息烽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明贵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