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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突出问题 110个已整改完毕

  日前召开的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32类84项161个问题中,110个已整改完毕。


  此前,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并以常委会党组名义向市委报送了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和处理处罚决定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抓落实,确保了审计决定的有效执行和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


  期间,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相关跟踪监督,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贵阳市人大财经委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监督联动机制,及时通报信息,会商加强审计整改监督的措施,特别是针对一些“屡审屡犯”问题“开方下药”,提高整改实效。同时,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区(市、县)的问题,转交同级人大常委会纳入监督视线和工作范围,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合力监督,问题整改全面推进。


  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32类84项161个问题中,110个已整改完毕,49个问题已部分整改,2个问题因特殊原因未整改。审计问题涉及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扶贫资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


  下一步,贵阳市人大财经委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多杀“回马枪”,聚焦整改不彻底、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成效不理想等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再推进,对相关问题整改追踪到底,确保审计整改成效。并且抓好审计结果公开,督促市政府及时公布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整改情况报告,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部分)

  部门预算执行及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的问题


  (1)关于市人防办下属综合管理处未经批准将欠款单位抵偿车辆用作单位公务用车的问题。


  市人防办下属综合管理处已将抵偿车辆评估拍卖,并将拍卖价款3000元已于8月16日全额上缴市财政。


  (2)关于市建管处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一是该单位已调整账务处理,超预算支出调整到专项经费支出。二是该单位已对车辆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已封存并归还外单位借用车辆。三是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车运行费用预算。


  (3)关于市人防办培训费超预算支出4.59万元,向下属单位转嫁1.85万元的问题。


  市人防办将加强对相关法规学习,今后严格培训费开支,不得超范围列支培训费和转嫁培训费用。


  (4)关于市民宗委违规在酒店举办培训的问题。


  市民宗委将加强对培训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选择党校、学院及有培训资质的机构作为培训场所。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及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新校扩建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材料暂估价金额达110.80万元的问题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已按审计评审意见整改,室外附属工程已公开招投标,将按中标价格据实结算。


  2、关于花溪田园南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与云岩强制隔离戒毒所合并建设项目多计工程量、组价错误等共计审减6543.78万元的问题


  在审计评审过程中已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减,市城发集团和市城投集团严格按审计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方面的问题


  (1)市轨道公司超市国资委批复发放工资279.87万元。


  市国资委拟在核定市轨道集团2019年工资总额预算时,核减其超过国资委批复发放的279.87万元,并对市轨道集团予以警示。


  (2)市轨道公司对子公司约束不力,地铁置业公司私车公用和借用外单位车辆报销费用34.25万元,物资设备公司以私车公用的名义定额发放油卡4.44万元。


  一是已停止私车公用。二是已清退私车公用油费9.34万元、油卡4.44万元。三是已修订完成车辆管理办法并执行。四是已完善车辆日常管理,并按计划将于2019年12月前完成全部借用车辆的归还工作。


  扶贫资金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精准扶贫方面的问题


  (1)花溪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有33人不在新农合系统中。


  截至目前,花溪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已在新农合系统中。下一步,花溪区将加强卫健、医保、扶贫等相关数据比对,互联互通,杜绝信息不精准的情况再次发生。


  (2)息烽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50.72万元,贫困户学生21人次,未能享受助学金4.8万元。


  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21人次贫困户学生助学金已全额发放。


  (3)修文县扶贫资金150万元收购猕猴桃果园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项目未能惠及贫困户。


  修文县将项目受益户由原先的低收入困难户变更为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及时和贫困户签订分红协议。


  (4)花溪区马场村民族手工艺基地20万元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项目未能惠及贫困户。


  花溪区已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展销所产生的收益的60%平均分配到低收入群体共19户。


  2、关于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和绩效方面的问题


  (1)白云区、花溪区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先进场施工,后补招投标手续。


  今后项目施工严格按相关程序办理,完善招投标手续。


  (2)修文县未经批准取消13条公路12.63公里的项目建设。


  修文县已将相关情况报市交委和省交通厅。


  (3)开阳县6个建设项目,采购金额840万元,未按规定成立采购谈判小组。


  今后项目按招投标相关规定采取第三方委托公开招标,并就本项目招标资料送县纪委进行审查。


  (4)白云区2个项目未实施,资金滞留132万元。


  一是麦架镇摆茅村绿色猕猴桃种植与保鲜库建设项目完工,正在做项目结算。二是农业示范园区祁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原项目涉及林地,经调整后现正在走招投标程序。三是项目资金财政已收回,将纳入2020年预算。


  (5)清镇市和修文县各有9个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滞留832.5万元。


  一是清镇市8个项目已经完工并验收,截至目前已拨付资金462.04万元;1个项目已走完项目采购程序。二是修文县已将滞留资金收回用于脱贫攻坚项目。


  (6)花溪区五寨村辣椒加工厂和冷库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耗费200万元未能发挥效益。


  花溪区以该项目总收益的60%用于贫困户分红,涉及贫困户15户59人。同时,高坡乡贫困户可免费、一般农户可低价使用冷库进行冷藏。


  (7)花溪高坡乡100万元实施的五寨村辣椒种植产业化扶贫项目,合作企业虚增种植面积,虚报种苗采购数量,乡政府监管缺位,提供虚假验收证明材料,造成贫困户利益损害。


  一是花溪区已督促项目实施方退回虚增种植面积174.14亩物资,折合项目资金8.71万元。二是针对验收未认真履职,提供虚假验收证明材料,贫困户利益受损,区纪委区监委正在启动相关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