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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19年8月20日裁定受理重庆市两江新区渝祥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8月22日指定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黔桂大厦9楼(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胡琼尹,联系电话:18275010820、王蕾,联系电话:13984802250、黄强,联系电话:13078501116)。申报债权时请书面说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2月25日在本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地址发生变更,本院将提前另行告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2019)黔0113破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