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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市场

文/当代贵州融媒体记者 徐元芳 见习记者 朱梦怡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农业农村部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督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与12月14日召开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肖荣军,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供销社等部门,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在贵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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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食品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食品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是,农村假冒伪发食品问题依然存在,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寒"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侵害了农村居民合法权益,甚至危及公众健康,农村食品治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维护农村食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是推进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创新方法路径,扎实推进、久久为功,全面提升农村食品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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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在2019年春节前对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予以有效遏制,并用2-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将针对,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重点治理品类在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治理对象针对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要治理时点针对节假日、婚丧嫁娶、农忙耕种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段。进行打击。


  会议要求,一是完善农村综合治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高度,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支持和引导农村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发挥监督、指导、宣传作用。积极探索发挥村级组织作用、赋予其农村食品治理相关职责任务,将德治、法治和自治相结合的治理触角延伸到所有乡镇、村组。二是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食品消费能力和消费结构的监测分析、科学引导农村食品市场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发挥供销系统优势,推进优质价廉食品下乡进村,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农村食品配送,引导连锁经营超市、电子商务平台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直营店、配送点,支持农村食品供应向统一配送方向发展。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治理商标、包装侵权行为。加强农村食品全程追潮、检验检测互认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区域合作,强化风险防范和全程控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农村食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依法从严惩治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激励机制。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加大农村食品科普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科学知识进村入户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指导其树立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生产经营。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辟农村食品治理专栏,营造强化农村食品治理的良好氛围。